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全文(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及司法解释)

g988.cng988.cn 易经 2024-08-12 34 0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全文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它对婚姻、家庭关系以及相关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一级标题:婚姻

二级标题:婚姻成立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

达到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符合一夫一妻制

无禁止结婚的生理、心理障碍

二级标题:婚姻登记

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经审查合格后,颁发结婚证

二级标题:婚姻效力

结婚证自颁发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受法律保护,受配偶对等的权利义务约束

二级标题:婚姻解除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且已登记结婚满一年)

诉讼离婚(一方提出,且符合法定离婚事由,如重婚、虐待、遗弃等)

二级标题:婚姻无效

未达法定婚龄

非自愿结婚

重婚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一级标题:家庭

二级标题:家庭成员

夫妻

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孙子女

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二级标题: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平等、相互尊重、共同担负家庭责任

父母子女关系:尊重子女意愿、抚养教育子女

兄弟姐妹关系:互爱互助

二级标题:家庭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个人财产制:婚前财产、特定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二级标题:家庭暴力

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家暴行为

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级标题:其他

二级标题:收养

符合法定条件(如无子女、抚养能力)

办理收养登记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享有亲子关系

二级标题:监护

父母为子女的监护人

监护人对子女享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级标题:继父母继子女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仅限于抚养、扶助方面

没有监护或继承关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全文****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它对婚姻、家庭关系以及相关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一级标题:婚姻****二级标题:婚姻成立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 * 达到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 符合一夫一妻制 * 无禁止结婚的生理、心理障碍**二级标题:婚姻登记*** 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 经审查合格后,颁发结婚证**二级标题:婚姻效力*** 结婚证自颁发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 受法律保护,受配偶对等的权利义务约束**二级标题:婚姻解除***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且已登记结婚满一年) * 诉讼离婚(一方提出,且符合法定离婚事由,如重婚、虐待、遗弃等)**二级标题:婚姻无效*** 未达法定婚龄 * 非自愿结婚 * 重婚 *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一级标题:家庭****二级标题:家庭成员*** 夫妻 * 父母子女 * 兄弟姐妹 * 祖父母孙子女 * 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二级标题: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平等、相互尊重、共同担负家庭责任 * 父母子女关系:尊重子女意愿、抚养教育子女 * 兄弟姐妹关系:互爱互助**二级标题:家庭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 个人财产制:婚前财产、特定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为个人所有**二级标题:家庭暴力*** 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家暴行为 * 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级标题:其他****二级标题:收养*** 符合法定条件(如无子女、抚养能力) * 办理收养登记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享有亲子关系**二级标题:监护*** 父母为子女的监护人 * 监护人对子女享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二级标题:继父母继子女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仅限于抚养、扶助方面 * 没有监护或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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