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需要考哪几门)

g988.cng988.cn 周公解梦 2024-08-04 58 0

## 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一、简介

为规范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二)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符合以下条件:1. 取得江苏开放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部分专业另有要求);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三)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取得425分以上成绩;2.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3. 通过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4. 其他相当于CET-4水平的英语考试。(四)符合江苏开放大学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的其他规定。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程序

(一)学生在毕业前登录江苏开放大学教学平台,在线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四、学位证书的颁发

(一)江苏开放大学在每年的毕业典礼上,为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二)学士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江苏开放大学加盖学校印章和校长签字。

五、其他规定

(一)本细则由江苏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江苏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七、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江苏开放大学官方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建议您访问江苏开放大学官方网站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简介**为规范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二、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二)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符合以下条件:1. 取得江苏开放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部分专业另有要求);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三)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取得425分以上成绩;2.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3. 通过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4. 其他相当于CET-4水平的英语考试。(四)符合江苏开放大学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的其他规定。**三、申请学士学位的程序**(一)学生在毕业前登录江苏开放大学教学平台,在线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四、学位证书的颁发**(一)江苏开放大学在每年的毕业典礼上,为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二)学士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江苏开放大学加盖学校印章和校长签字。**五、其他规定**(一)本细则由江苏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六、联系方式**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江苏开放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七、附则**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注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江苏开放大学官方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建议您访问江苏开放大学官方网站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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